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某卷烟生产企业,2014年已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0万元,城建税28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16年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账簿上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请问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罚。

admin2017-12-04  34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某卷烟生产企业,2014年已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0万元,城建税28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16年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账簿上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请问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罚。

选项

答案(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的均属偷税行为。 (2)偷税数额=90×25%=22.5(万元) (3)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判断: 偷税税额占应纳税额比例为22.5÷(100+200+22.5+28+50)×100%=5.62% 该纳税人偷税数额虽超过1万元,但偷税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小于10%,应按《征管法》中有关规定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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