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价值270万元建筑材料,乙公司向甲交付一张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距到期日尚有3个月。甲公司持有票据一个月后,因资金紧张,将其贴现给丁银行。丁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向丙公司提示付款时,遭拒付。丙公司拒付的理由是:乙公司来函告知

admin2020-03-09  29

问题 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价值270万元建筑材料,乙公司向甲交付一张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距到期日尚有3个月。甲公司持有票据一个月后,因资金紧张,将其贴现给丁银行。丁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向丙公司提示付款时,遭拒付。丙公司拒付的理由是:乙公司来函告知,甲公司的建筑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该汇票应拒付,请协助退回汇票。丁银行认为,丙公司己承兑汇票,不得拒绝付款。丙公司坚持拒付。丁银行遂请求丙公司出具拒绝证明,以便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丁银行认为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丁银行认为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汇票承兑人,也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必须无条件的向持票人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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