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11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职务津贴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2)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

admin2019-07-08  33

问题 (2016年)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11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职务津贴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2)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3)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该股票于当月转让,取得所得20000元。该股票持有期限为10个月;(4)取得国债利息6000元、保险赔款70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参见表5-22)。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张某的下列收入中,免于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选项 A、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
B、转让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所得20000元
C、取得国债利息6000元
D、保险赔款7000元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选项B: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不(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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