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合作开发一项发明创造,合同中未约定权属问题。完成后,甲、乙要求去申请专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13-12-10  136

问题 甲、乙、丙三方合作开发一项发明创造,合同中未约定权属问题。完成后,甲、乙要求去申请专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如丙不同意申请专利,则甲、乙不能去申请专利
B、如丙放弃专利申请权,则甲乙可以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甲乙共有
C、如丙放弃专利申请权,则甲乙可以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丙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如丙在开发过程中发现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可能致使研发失败的,应当及时通知甲乙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合作开发合同的权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故ABC三项正确。《合同法》第338条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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