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卷二第30题)吴某在某报刊发表了一篇如何统筹利用时间的短文,未作任何不许使用的声明。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39

问题 (2012年卷二第30题)吴某在某报刊发表了一篇如何统筹利用时间的短文,未作任何不许使用的声明。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其他出版社可以不经吴某同意,在其出版的畅销书中使用该短文,且无需支付报酬
B、其他出版社可以不经吴某同意,在其出版的畅销书中使用该短文,但需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的,可以不经吴某同意使用该短文,且无需支付报酬
D、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的,可以不经吴某同意使用该短文,但需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答案D

解析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实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故选项A、B、C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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