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13  15

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D、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答案A

解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项错误。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C项正确。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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