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2012年试卷三第57题)

admin2015-04-23  32

问题 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2012年试卷三第57题)

选项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答案A,B

解析 选项A、B考查抵押权的保全。根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可知,本题中,丙强行进入甲的房屋居住,属于侵犯甲的所有权,甲有权请求丙返还原物。根据《物权法》第193条第1款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可知,当甲怠于对丙行使上述返还原物所有权,导致抵押物价值因此降低时,甲已构成以不作为的方式侵犯抵押权,此时,抵押权人乙可以行使保全请求权,请求甲停止不作为的行为,即请求甲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据此,选项A正确。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时,抵押权人乙可以和甲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房屋折价抵偿债务,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乙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乙可以要求甲转移房屋所有权,故基于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也一并转移。选项B正确。
    选项C考查了债权人代位权。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可知,本题中,虽然甲欠乙银行借款到期无力偿还,但是由于甲对丙享有的债权是返还原物请求权。而非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因此,乙无法行使代位权,选项C错误。
    选项D考查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可知,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者以抵押的财产折价来冲抵债权,而非直接对第三人行使返还请求权。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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