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情形中,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有( )。 Ⅰ.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Ⅳ.收购人最近5年有严重的
下列情形中,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有( )。 Ⅰ.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Ⅳ.收购人最近5年有严重的
admin
2020-02-11
32
问题
下列情形中,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有( )。
Ⅰ.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Ⅳ.收购人最近5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选项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答案
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②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③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情形;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Jw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证券一般从业资格分类
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一般从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期权的说法,正确的有()。Ⅰ.期权的买方为了得到一项权利,需要向卖方支付一笔期权费Ⅱ.美式期权允许期权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行权Ⅲ.欧式期权只允许期权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行权Ⅳ.期权的卖方称为期权的多头Ⅴ.对期权购买者来说,
以下不属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场内市场的是()。
利率期货主要以各类()金融工具作为基础资产。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Ⅱ.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Ⅲ.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Ⅳ.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可以投资证券市场的各类投资基金包括()。Ⅰ.社保基金Ⅱ.证券投资基金Ⅲ.企业年金Ⅳ.社会公益基金
不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在每季后()个工作日内按该季营业收入和事先核定的比例预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范围和职能的有()。Ⅰ.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Ⅱ.证券的存管和过户Ⅲ.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Ⅳ.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财务顾问业务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Ⅰ.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Ⅱ.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的业务Ⅲ.为上市公司
对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Ⅰ.信息公开披露制度Ⅱ.信息报送制度Ⅲ.董事会会议内容公开制度Ⅳ.年报审计监管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设有的机构有()。Ⅰ.董事会Ⅱ.理事会Ⅲ.会员大会Ⅳ.监察委员会
随机试题
阅读孟子《寡人之于国也》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下列小题。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日:“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日:“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释文中划线字的含义。检:涂:发:罪:
(2,-4/3),(4/3,-112/81)
计算机的应用是项目施工资料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工具。()
在克服经济周期影响以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及经济稳定增长方面,财政当局可根据()等经济运行状况,确定采取不同的调控方向,帮助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的增长路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AboutonemilliontouristsgotoBarcelonaeveryyear,justtovisittheGaudi’sChurch.Thisunusualchurchhasastrangehisto
求微分方程-cosxsin2y=siny的通解.
在程序测试中,目前要为成功的测试设计数据,产生这些测试用例主要依赖于
Youshouldspendabout20minutesonQuestions27-40,whicharebasedonReadingPassage3below.InternalMarket:SellingtheB
MemoTo:AlltheStaffFrom:Mr.Mendels,thePersonnelManagerDate:Dec15,2008Ref:JM/15/12/08Subject:Thegrantingofan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