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对某批产品采用虚报出口和伪造出口退税单证的方法,骗取出口退税款20万元(已知该批产品已缴纳税款21万元),则对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dmin2013-02-20  27

问题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对某批产品采用虚报出口和伪造出口退税单证的方法,骗取出口退税款20万元(已知该批产品已缴纳税款21万元),则对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选项 A、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B、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偷税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答案2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1条、第204条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纳税后再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根据其骗取的数额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没有超过其原先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应当按照偷税罪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超过了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对超过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对骗取的相当于缴纳的税款部分定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偷税是应当缴纳税款而不缴纳,因此缴纳后又将其骗回的,可以视为根本就没有缴纳,定偷税罪。而超出部分是行为人不仅不缴纳,还骗取国家的税款,因此要定骗取出口退税罪。这也是为什么偷税罪的法定刑要比出口退税罪轻的原因。本题中,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原先缴纳的税款是21万元,而它骗取的税金为20万元,还没有超过其原先缴纳的部分,因此是缴纳后又骗回来,应当以偷税罪一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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