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

admin2013-03-28  39

问题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第一,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第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第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第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Fn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