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北京某建设公司承建丰台区一工程的施工,选用了河南某工程劳务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分包方在另一工地人员吃紧,于是将此工地的部分工人调到另一工地,造成此工地劳动力缺乏,进度缓慢。施工单位要求分包方调派充足人手确保进度。在这种情况下

admin2016-08-12  25

问题 【背景资料】
北京某建设公司承建丰台区一工程的施工,选用了河南某工程劳务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分包方在另一工地人员吃紧,于是将此工地的部分工人调到另一工地,造成此工地劳动力缺乏,进度缓慢。施工单位要求分包方调派充足人手确保进度。在这种情况下,总包项目经理向分包方推荐了自己亲戚的一个劳务队,于是分包方雇佣了该队伍。将部分工作交与其完成,包工包料。至交付使用,业主发现一些质量问题逐渐暴露,经判断,系属分包方雇佣的这个劳务队偷工减料造成的。为此,业主向施工方、监理方提出索赔,要求:(1)施工方负责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返工;(2)监理无偿对返工阶段的工程进行监理;(3)要求施工、监理双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方认为:此问题是分包方监管不力所致,与总包无关,当然自己作为总包方也不能在需要维修时袖手旁观,要求支付维修费用3万元。监理方:分包方又雇佣一支队伍进行施工的行为属于转包,而且是在总包的授意下进行的,属违法行为,与监理方无关。分包方:此队伍是总包领导推荐的,而且是包工包料,自己没法管,责任是总包方的。
问题:
监理方的说法是否正确?监理方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选项

答案监理方的说法不正确。监理方在施工阶段并没有对转包的行为有任何异议,也并未发现在工程中所用材料不合格,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属于监管不到位,应负监理失职的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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