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对A公司进行经济惩罚额度是否合适?请阐明理由。A公司宣布与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dmin2008-01-15  35

问题 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对A公司进行经济惩罚额度是否合适?请阐明理由。A公司宣布与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罚款2万元不合适。理由是根据招标法的有关规定对A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处罚的额度应该在“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本项目中,分包项目金额是 100万元,因此最多的罚款金额不能超过100万×0.1=1万元。 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违反招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

解析 考查应试人员对《招标投标法》法律责任的熟悉与掌握程度。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招标投标法》第49条至第64条中对于违法责任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分别作出了响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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