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4日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admin2013-05-03  22

问题 2010年12月4日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吴爱英主持会议。李建国在讲话中指出,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施行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lO年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已经成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在全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年。20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标志性一年,即将到来的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座谈会,具有重要意义。李建国说,200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即将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广泛宣传,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的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和各种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这对于“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问题:
请结合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简述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基本内涵的理解。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选项

答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 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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