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2012年3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销售甲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1000元。(2)将甲产品5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

admin2012-06-16  23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2012年3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销售甲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1000元。(2)将甲产品5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生产成本为每件500元。(3)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税款34000元。(4)上述购进材料入库时发现短缺10%,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5)委托A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乙产品,已知其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A厂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委托加工乙产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计算委托加工乙产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50000+lO000)÷(1—8%)=65217.39(元)应纳消费税额=65217.39×8%=5217.39(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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