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卷一第61题)专利权人张某于2005年8月5日与李某达成协议,以其享有的一项专利权作价50万元与李某一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10日,张某又与赵某达成协议,以100万元价格将该项专利权转让给赵某,并于2005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

admin2018-06-28  39

问题 (2008年卷一第61题)专利权人张某于2005年8月5日与李某达成协议,以其享有的一项专利权作价50万元与李某一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10日,张某又与赵某达成协议,以100万元价格将该项专利权转让给赵某,并于2005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11月12日发出了手续合格通知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自2005年8月5日起该项专利权属于张某和李某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B、在2005年8月5日至9月10日期间,该项专利权属于张某和李某共有
C、在2005年9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间该项专利权属于张某
D、自2005年11月12日起该项专利权属于赵某

答案C,D

解析 A.B.《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张某与李某达成协议时,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因此专利权并未发生转移。故选项A、B错误,不符合题意。
    C.D.根据《专利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张某与赵某达成协议,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因此专利权发生转让,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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