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0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另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

admin2022-05-11  37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0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另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40元。(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已知:该商店业务发生在2020年,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商店销售烟酒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4095000+2340÷(1+13%)]×13%=532619.2(元)
B、4095000÷(1+13%)×13%=471106.19(元)
C、4095000×13%=532350(元)
D、(4095000+2340)÷(1+13%)×13%=471375.4(元)

答案D

解析 企业销售烟酒商品同时收取的食品袋价款需要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确认销项税额,而且价外费用应当视为含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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