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

admin2009-02-10  40

问题 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

选项 A、150万元
B、650万元
C、550万元
D、200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丙至少应出资500-100-200-50=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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