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 )。

admin2022-10-18  39

问题 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          )。

选项 A、魏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魏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魏某与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4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甲公司的代理人魏某和第三人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甲公司的利益,故魏某和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选B项,不选A、C项。魏某和董某为甲公司的共同代理人,但董某对魏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之事并不知情,因而董某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不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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