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托”“医闹”现象频发,有人认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请谈谈你对“医托”“医闹”现象是怎么看的。

admin2014-01-16  11

问题 当前“医托”“医闹”现象频发,有人认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请谈谈你对“医托”“医闹”现象是怎么看的。

选项

答案“医托”是指受雇于某些医院和诊所,专门到大医院诱骗就诊者到其受雇的医院接受治疗,收取高额药费从中提成;“医闹”则是随着医患纠纷的升级,以闹事等方式帮患者或家属向医院讨要钱财的新兴“职业”。当前“医托”“医闹”现象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托”“医闹”现象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缺乏有效的制约条文,即使“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却因为受骗者不愿指证、“证据不足”等原因,公安机关只得放人,偶尔有“医托”受到处理,之后还会重操旧业,对从事医托的人明显起不到阻吓的作用。 第二,医改不完善和未能全面普及、医院变味的服务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把患者推给了“医托”。 第三,患者对医院信息缺乏了解是“医托”有生存市场的重要原因。 第四,当前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由此催生了“职业医闹”,他们主动介入医疗纠纷,游说或替代患者向医院进行索赔,组织并参与暴力事件,以谋取钱财。 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改善公众就医环境,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医托”以骗人为目的,应对“医托”的关键是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发送警示,并不断扩大宣传,防止患者受骗。 第二,加大对“医托”的打击力度,让“医托”无容身之处。要尽快完善相关处罚条例,加大执法力度,集中精力打击医托;抓获“医托”后可利用媒体将“医托”的行为向社会广为宣传,不给“医托”市场,使“医托”无处藏身;不但要将“医托”绳之以法,而且对那些他们为之服务的不法医疗机构,更应该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维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因医疗纠纷中个别患者以“弱势群体”自居而导致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无法保护的问题,防止个别部门以稳定社会大局为重、息事宁人为由要求医疗机构赔付数额虚高费用而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 第四,“医闹”以医疗纠纷为前提,应对“医闹”的关键在于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如果诉诸司法能够保证纠纷解决的公平与公正,“医闹”的空间也会相应萎缩。作为医疗机构,也要从自身做起,做好医院与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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