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李律师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几条意见。下述意见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dmin2009-01-14  26

问题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李律师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几条意见。下述意见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选项 A、“发起人只有现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不足法定人数
B、“新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限制”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和为出资,尚不足缴纳其应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

答案1,2,4,8

解析 《公司法》第9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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