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admin2012-09-21  22

问题 试述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选项

答案(1)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①国际避税地的种类。 第一类,是指不征收个人或企业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这一类一般被称为“纯国际避税地”。 第二类,是指完全放弃居民(自然居民和法人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只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 第三类,是指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税法并实行征税,但对外来投资者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②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具体方法。 a.在第一类和第三类国际避税地开办企业或银行,从事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享受其在所得和资产以及其他方面的减免税优惠,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b.在国际避税地虚设机构。 C.在国际避税地虚设信托财产。 (2)利用转移价格避税。 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时所使用的一种价格,通过跨国公司内部价格的划拨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转移价格首先被用来逃避所得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布在不同国家,这些国家的所得税税率高低不同,因此,跨国公司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将盈利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包括属于避税地的三类国家),从而减少公司的纳税额。 利用转移价格还可以逃避关税。具体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在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调低的价格发货,减少缴纳关税的基数。另一种做法是利用区域性关税同盟或有关协定对不同商品进口关税率所作的不同规定逃避关税。 (3)利用变更企业总机构登记注册地或变更企业实际控制与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办法避税。 如果一家海外企业的所在国是以登记注册地为标准认定法人居民身份,且这个国家是高税国,那么企业就可以采取到低税国登记注册的办法避税。同样,如果一家处于高税国的海外企业的所在国是根据实际控制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来认定法人居民身份,那么这家企业就可以采用将实际控制和管理机构转移到低税国的办法来避税。 (4)利用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这些协定规定的优惠待遇对非缔约国居民的纳税人则不适用。利用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是指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的税收协定优惠的第三国居民,为获取该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通过在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境内设立一个具有该国居民身份的公司,从而间接享受该税收协定提供的优惠待遇,减轻或避免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 (5)避免成为双边税收协定中所称的常设机构而实现避税。 “常设机构”一般是指企业在某一国家进行营业活动的场所。常设机构要想逃避纳税义务是很困难的,因为在相互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常设机构是对企业进行征税的前提和依据。所以,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就成为外国企业经常采用的利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手段。 (6)通过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 在现实的国际经济活动中,跨国股息和利息所得的实际国际税负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别,这就使得跨国企业可能利用这种国际税负的差别,通过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而增加贷款融资比例的方式,把本来应以股份形式投入的资金转变为采用贷款方式提供,从而达到逃避或减轻其本应承担的国际税负的目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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