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高校退休教授,2014年下半年发生如下业务: (1)出租一处门面房,取得租金收入56000元; (2)将位于北京的一套别墅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800000元,该别墅于2008年12月购进,购进时支付价款3200000元,支付相关税费120000

admin2015-05-19  37

问题 李某为某高校退休教授,2014年下半年发生如下业务:
(1)出租一处门面房,取得租金收入56000元;
(2)将位于北京的一套别墅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800000元,该别墅于2008年12月购进,购进时支付价款3200000元,支付相关税费120000元;
(3)将一套闲置住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一次性预收全年租金40000元;
(4)将2013年购买的有价证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出售,取得收入360000元,该证券的购买原价为25000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000元;
(5)通过互联网向境外某酒店订房,网上李某支付该酒店房费15600元;
(6)将境外的不动产转让给美国某企业,取得净收入160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李某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金额。

选项

答案李某合计应缴纳营业税=600+2800+180000=183400(元)

解析 业务(3):应缴纳营业税=40000×3%×50%=600(元)
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租赁业预收的租金应于收到预收款时全额计征营业税。
业务(4):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业务(6):转让境外的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
李某合计应缴纳营业税=600+2800+180000=18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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