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将与其有矛盾的李某打昏后逃跑,此时刘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admin2015-10-14  37

问题 王某将与其有矛盾的李某打昏后逃跑,此时刘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选项 A、王某、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构成抢劫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构成偷盗罪
D、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王某与刘某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即其二人没有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地实施犯罪,而且没有认识到其他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共同配合实施犯罪,也不存在犯意联系。综上所述,王某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单独构成盗窃罪。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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