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
admin
2017-03-14
28
问题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1题)
选项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表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答案
B,D
解析
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据此,承包人乙公司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丙公司构成非法转包,乙、丙间的转包合同无效。进而,丙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施工队属于“二度分包”,该分包合同亦无效。②既然乙、丙间的转包合同以及丙、施工队间的分包合同均属无效,那么丙公司和施工队是否有权请求承包人乙公司或者发包人甲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可见,只要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丙公司和施工队就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③债权具有相对性。施工队是否可以突破债的相对性,直接要求发包人甲公司参照合同的约定向自己支付工程价款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施工队(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起诉,法院应予受理。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④若施工队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法院“可以”追加承包人乙公司和分包人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而不是“应当”追加。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⑤题外话:有一种“二度分包”合同是有效的。原则上,分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他人的,属于二度分包,分包合同无效(见《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但是,单纯劳务的二度分包(再分包)是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华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会议,于8月5日向所有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甲、乙、丙公司均系该公司的记名股东,其中甲公司持有1%的股份,乙公司持有1.5%的股份,
甲公司为生产化肥的公司,张三为甲公司业务员,张三到乙公司采购编织袋,发现编织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乙公司许以高额回扣,遂签订买卖合同,货运到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某外国仲裁机构裁决。后该外国仲裁机构根据此仲裁条款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作出仲裁裁决,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判决如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可以通过
关于法院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做出的判决,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杨某自幼喜蛇,一日,其饲养的宠物蛇将前来串门的朋友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元。在此诉讼中,杨某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
2007年6月2日债务人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某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07年8月1日甲公司被宣告破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纺织公司诉某服装公司欠款20万元,法院判决纺织公司胜诉,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服装公司无力偿还,但某商场欠服装公司货款10万元,早已到期,一直未还。请回答以下题。(2004—卷三—94—97,任)商场如提出下列意见,何者不构成异议?
中国某A公司与日本某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约定该企业以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后来,该企业在存续期间因管理不善,负债累累,最终无力继续经营而被解散。有关该企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甲向某商店购买10块高级手表作为其单位的年终奖励发放,该手表据称为瑞士进口手表,防水功能强,每块售价2000元。为了将大量公款据为已有,甲与商店商定,在合同中将手表售价写为10000元,甲每块手表给商店500元回扣。后来发现该手表并非瑞士进口,而是国内某小
随机试题
组织文化
下列有关集体合同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高速公路的供配电、照明设备已运抵施工现场,等待检测后进行安装调试。说明供配电、照明系统主要检测要求。
若盈利总额与市盈率不变的情况下,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均会使()。
税务机关做出的下列行政行为,纳税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关系转换说强调影响学习迁移的因素是()。
下列人员中,在正式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的有
“他们位居中国版图的地理中心,历经秦汉唐宋三筑两迁,却从来都是卧虎藏龙,这里的每一块砖石都记录着历史的沧海桑田,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印证着民族的成竹在胸。”这是央视写给历史名城汉中市的颁奖词。下列与汉中相关的事件和人物,搭配正确的是()。
不能重载的运算符是
如果在立即窗口中执行以下操作:M=1<CR>(<CR>是回车键)N=2<CR>PRINTM>=N<CR>则输出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