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admin
2019-05-22
28
问题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
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与梁某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所以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9月张某以一间门面房作价50万元与李某、赵某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张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12年10月张某死亡,其15岁的儿子张小某成为其唯一继承人。张某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20万元。根据《合伙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
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
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机构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周期为()。
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市场细分方法的是【】
运动量过大可能出现下列哪种情况
《法律答问》是一部_________。
课程开发的过程模式是由()提出的。
设向量组(Ⅰ)α1,α2,…,αs线性无关,(Ⅱ)β1,β2,…,βt线性无关,且αi(i=1,2,…,s)不能由(Ⅱ)β1,β2,…,βt线性表出,βi(j=1,2,…,t)不能由(Ⅰ)α1,α2,…,αs线性表出,则向量组α1,α2,…,αs,β1,β
一个教师可讲授多门课程,一门课程可由多个教师讲授。则实体教师和课程间的联系是( )。
Kaganmaintainsthataninfant’sreactionstoitsfirststressfulexperiencesarepartofanaturalprocessofdevelopment,not
WewishtoexpressoursatisfactionatthistotheSpecialCommittee,theiractivitiesdeserveencouraged.
RobertBurnsisrememberedmainlyforhissongswritteninthe_____dialectonavarietyofsubjects.
Thespaceshuttle【D1】______madeararenightlandingattheKennedySpaceCentreearlyonThursday.Thenightlanding,theele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