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共同出资在某村设立丙公司,生产化工原料。为节约成本,丙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直接将废水排入附近的小河。村民李某听说此废水经处理可以代替氨肥使用,立即购买了多个大铁罐收集等待出售,因铁罐腐烂,废液渗入院中水井,引起全家中毒。因废水含碳氨超标,

admin2013-04-24  28

问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在某村设立丙公司,生产化工原料。为节约成本,丙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直接将废水排入附近的小河。村民李某听说此废水经处理可以代替氨肥使用,立即购买了多个大铁罐收集等待出售,因铁罐腐烂,废液渗入院中水井,引起全家中毒。因废水含碳氨超标,致使引河水灌溉的村民王某和赵某承包地里的农作物大量死亡。王某、赵某与李某分别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委托鉴定机构检测,确认丙公司排放的水中碳氨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对王某、赵某与李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被告(    )。

选项 A、赔偿李某全家的人身损害,驳回王某、赵某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
B、免于承担责任
C、赔偿王某、赵某的经济损失和李某全家的人身损害
D、赔偿王某、赵某的经济损失,驳回李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C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案例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丙公司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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