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条件?[2006年第81题]

admin2013-05-30  22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条件?[2006年第81题]

选项 A、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B、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C、有足够的技术装备
D、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金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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