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admin
2019-01-15
24
问题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
(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郑某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017年)
选项
答案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2)郑某抗辩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论第三人是否善意,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郑某抗辩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非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在本题中,梁某知道赠与行为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起诉时未逾1年。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n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甲公司于2013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的限制,该最高数额是()人。
某企业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税务机关发现下列问题需要调整:(1)投资收益中
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乙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乙公司的这一行为,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甲将自己的私房一间出租给其同事乙居住,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两年,月租金2000元。其他事项未约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以下行为合法的有()。
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11月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10万元,购进原材料支付价款(含增值税)3640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5年1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氧解离曲线由正常位置向左移,可见于下列哪种情况?()
土的固结速度与下列哪个指标有关?()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与单一计价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量规则一致,则确定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或缺的工作是()。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密度10kg/m3应读作()。
克服和弥补市场失效的问题,只需要公共财政来发挥作用。()
200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9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1444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0.8%;第二产业20629万人,占26.8%;第三产业24917万人,占32.4%。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935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10
一进程在某一时刻具有()。
Thepoliceaskedthe(village)______wherehefoundthelostchi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