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下列关于我国律师制度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dmin2010-06-14  20

问题 根据《律师法》下列关于我国律师制度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选项 A、我国目前的律师管理体制是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律师协会为辅的管理体制
B、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律师事务所自愿加入所在地的律师协会
C、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可以授予律师资格
D、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当有三名以上的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答案D

解析 目前,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因此,A错误。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律师协会,这是强行性规则,所以B项错误。《律师法》第8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律师法并未明确说明对于“律师特许执业制度”中的执业人员是否授予律师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修订前的律师法规定了对“律师特许执业制度”中的执业人员授予律师资格,因此,C项错误。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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