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将自己的房屋先后出租给乙、丙、丁、戊,并依此订立数份租赁合同。丙已经入住该房屋,但甲、丁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则法院应当确定该房的承租人是( )。
甲将自己的房屋先后出租给乙、丙、丁、戊,并依此订立数份租赁合同。丙已经入住该房屋,但甲、丁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则法院应当确定该房的承租人是( )。
admin
2019-02-28
44
问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先后出租给乙、丙、丁、戊,并依此订立数份租赁合同。丙已经入住该房屋,但甲、丁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则法院应当确定该房的承租人是( )。
选项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h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2013年单选20)
(2012年真题)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
下列情形中,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2011年一法专一第23题)
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2009年多选22)
关于专利权的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资25%集资建立一办公楼,按照出资比例管理使用。甲因病死亡,甲子是其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甲的份额,乙、丙、丁主张优先购买权。其后乙欲出售其拥有的份额,并于4月10日通知其余共有人:“我与戊达成协议,戊欲一次性付款1000万元购买我
关于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输气管道的理论压力降是管道的进口压力与()之差。
Onenew______tolearningaforeignlanguageistostudythelanguageinitsculturalcontext.
患者,男,68岁。大便艰涩难下,面色白,四肢不温,喜热畏冷,腹中冷痛,腰脊酸冷,小便清长,舌淡嫩苔白,脉沉迟。其治法是
有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在课堂上针对诋毁商誉的行为发表各自的主张,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你认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正确的?
潘辉强因勇斗劫匪而身负重伤。村里为他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但一直没有结果。有媒体称,原因在于潘辉强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其实,正如俗语所说“__________”,对刑释人员的见义勇为、热心助人事迹,我们应该送上更多的称赞,响起更多的掌声。这不仅为刑
只有住在广江市的人才能够不理睬通货膨胀的影响;住在广江市的每一个人都要付税;每一个付税的人都发牢骚。根据上面的这些句子,判断下列各项哪项一定是真的?()Ⅰ.每一个不理睬通货膨胀影响的人都要付税。Ⅱ.不发牢骚的人
设X为随机变量,E(X)=μ,D(X)=σ2,则对任意常数C有().
利用结构化分析模型进行接口设计时,应以______为依据。
下列设备组中,完全属于外部设备的一组是()。
U.S.EarlyChildhoodEducationFiftyyearsago,【T1】______attendedearlyeducationprograms.Today,【T2】______thechildren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