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是哪一项?( )
下列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是哪一项?( )
admin
2013-11-20
7
问题
下列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合同书。上面有被告的指纹,证明被告曾经接触过这封信
B、被告的日记,通过上面的记载,证明被告和原告曾经签订了购销合同
C、录像带,记录了原被告签订合同全过程
D、合同书,证明原告和被告曾签订了合同
答案
A
解析
物证,是指以自己的外部特征,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A项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g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要去边疆地区支教一年,临行前将自己的电脑委托王某保管。一个月后,李某电告王某说自己新买了一台电脑,委托其保管的电脑可以以适当价格出售,但是显示器不要卖。张某知道此事后,对王某说自己想买,但希望王某对李某说电脑有毛病,以便以低价购买,王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10月份,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实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所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一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一个月后五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子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三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两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后,李进只付了一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
A公司委托B海运公司运送一批货物,B公司在责任期间对下列哪些损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10万元。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孔某一日出门旅游,在旅游期间与同路人丁某因侵权而发生纠纷,被丁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孔某发现一项重要证据可能要被丁某毁坏。遂决定申请证据保全,其应当在何时提出?
随机试题
放射治疗广泛应用于很多肿瘤。对破坏迅速生长的细胞,哪项作用机制正确
患者,女,18岁。因“反复皮肤瘀点、瘀斑2周,高热2天”入院。查体:T39.5℃胸骨压痛(+),浅表淋巴结及肝脾未触及。血象:血红蛋白70g/L,白细胞2.0×109/L,血小板15×100/L;血浆纤维蛋白原1.2g/L,D-二聚体阳性。为寻找发热病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资本,它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健康状况。
背景:某学校食堂工程,建筑面积7000m2,框架结构,地上3层,外装饰为玻璃幕墙和石材,楼层之间安装有自动扶梯,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幕墙分包工程施工完成后,内部自行组织了检查评定,为整体工程验收创造条件。事件二
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准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关于经济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如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注册会计师一般可以通过对其本期变化结果实施的审计程序来获取()的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不属于春秋时期诸子散文作品的是()。
相对于数据库系统,文件系统的主要缺陷有数据关联差、数据不一致性和
Thecloserelationshipbetweenpoetryandmusicscarcelyneedstobeargued.Bothareauralmodeswhichemployrhythm,rime,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