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2题)

admin2014-12-09  20

问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2题)

选项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①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②法定解除又分两种:一般法定解除。规定在《合同法》第94条,特点是适用于所有的合同,但解除权成立的条件严格。特殊法定解除。规定在《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特点是仅适用于某类情形下的某类合同,且解除权成立的条件比较宽松。③本题考查的是特殊法定解除权中的“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解除无须理由,但因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需付出代价)。④《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故A选项正确。⑤《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故B选项正确。⑥《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中,仅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故C选项正确。⑦《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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