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问题。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2012-11-10  26

问题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问题。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判决只有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B、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C、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
D、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答案C,D

解析 选项A、B是关于判决和裁定何时生效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8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因此,一般来说,判决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即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无须经过法定期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选项A错误。裁定作出后经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选项B错误。
    选项C是关于哪些决定可以复议且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许多关于这种决定的规定。比如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至于复议期间,该决定效力是否受到影响的问题,《公安部规定》第34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即在作出回避决定前或者复议期间,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据此。选项C正确。
    选项D是关于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后的处理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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