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2015年11月,该商场财务总监张先生向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就2015年11月发生的业务问题征询税务意见,相关业务如下: (1)本月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

admin2017-05-09  23

问题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2015年11月,该商场财务总监张先生向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就2015年11月发生的业务问题征询税务意见,相关业务如下:
(1)本月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委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0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农产品的60%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员工,40%用于对外销售。
(2)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的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
(3)6个月前收取一餐厅啤酒包装物押金10000元,本月初到期,餐厅未返还包装物,按照销售时的约定,这部分押金收归商场所有,百货商场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4)受托代销某品牌公文包,本月取得代销收入117000元(含税零售价格),本月与委托方进行结算,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300元。
(5)百货商场最近正在积极筹划开展部分商品的促销活动。目前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商品八折销售;方案二,购物满1000元者返还现金200元。(以上销售价格及购进价格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假定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5%,即销售1000元
的商品,其购进价为750元)
问题:
针对业务(5),假设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就目前可选择的两种种方案,分别计算百货商场应纳增值税额及毛利率;并从毛利率角度,指出百货商场可以选择的最好方案,并简要说明理由。(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方案一: 商品八折销售,按减去折扣额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 销项税额=1000×80%/1.17×17%=116.24(元) 进项税额=750/1.17×17%=108.97(元) 应纳增值税=116.24-108.97=7.27(元)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000×80%/1.17-750/1.17)/(1000×80%/1.17)×100%=6.25% 方案二: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750/1.17×17%=36.32(元) 毛利率=(1000/1.17-750/1.17-200)/(1000/1.17)×100%=1.60% 因为第一种方案的毛利率高,所以百货商场应选用第一种方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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