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一规定属于( )(2015年法学基础

admin2018-07-30  63

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一规定属于(    )(2015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1题)

选项 A、立法解释
B、扩大解释
C、当然解释
D、类推解释

答案A,B

解析 全国人大的常委会的解释是立法解释,A项正确。“信用卡”的字面含义是指银行卡概念下的信用卡,即可透支的银行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不包括借记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信用卡的解释包含了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借记卡,所以,该解释属于扩大解释,B项正确。借记卡并不当然的属于信用卡,C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对“信用卡”的含义进行符合逻辑的规范解释,而不是将两个事实进行类比,不是类推解释,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a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