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3年初开办了一家酒楼,主要从事餐饮服务。2013年取得如下收入: (1)餐饮营业收入800000元(包括销售10吨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50000元); (2)出租酒楼内的柜台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其中包括水费、电费4000元; (3)受托代销

admin2014-03-12  26

问题 张某于2013年初开办了一家酒楼,主要从事餐饮服务。2013年取得如下收入:
(1)餐饮营业收入800000元(包括销售10吨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50000元);
(2)出租酒楼内的柜台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其中包括水费、电费4000元;
(3)受托代销某品牌饮料,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合同规定,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4)张某将一处住房出租给个人居住,承租期间发生维修费2000元,由承租人承担,从租金中抵减,张某实际收取租金18000元;
(5)12月,将2009年5月份购买的一套普通住房出售,取得销售收入650000元,该住房购买时价款为480000元,购买时发生相关费用22000元;
(6)12月张某转让持有的股票取得收入120000元,该部分股票购入时支付价款90000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
(7)2013年底张某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00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选项 A、18205.13
B、9102.56
C、17094
D、10650

答案A

解析 业务(1):销售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应一并计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800000×5%=40000(元)业务(2):租赁业务,应以收到的全部租金作为计税依据,不能做任何扣除。应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业务(3);从事代销业务,以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依据。应纳营业税=60000×10%×5%=300(元)业务(4):自2008年3月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8000+2000)×3%×50%=300(元)业务(5):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650000×5%=32500(元)业务(6):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业务(7):应纳车辆购置税=(200000+1000+4000+8000)÷(1+17%)×10%=18205.13(元)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共计=40000+2500+300+300+32500=756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YF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