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admin2018-05-15  19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选项 A、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
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教唆犯及其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此时教唆犯独立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者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因此,A、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只有犯意流露,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本题中甲教唆乙实施爆炸行为,已属于犯罪的实施行为,而非犯意表示,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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