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华公司,非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为33%,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健华公司2003年度调整前净利润为3000万元,假设200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01年4月10日完成,假设不考虑利润分配。2

admin2014-05-27  35

问题 健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华公司,非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为33%,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健华公司2003年度调整前净利润为3000万元,假设200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01年4月10日完成,假设不考虑利润分配。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4年4月15日,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4年4月20日。健华公司2003—2004年4月发生下列事项.
 (1)2003年11月,健华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甲企业,价款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成本320万元,贷款未收。2003年12月15日,甲公司告知健华公司,消费者在使用这批产品中,发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经权威部门检测,证明是产品设计问题。按照协议规定,要求退货。健华公司答应了退货的要求,所退货物于2004年1月15日收到.健华公司对甲企业的应收账款计提了58.5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按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2003年10月2日,健华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规定;①健华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4%的股份计4000万股转让:给丙公司,每股价格为1.6元:②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②丙公司在股转让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救的 50%,另50%的转让款在股权划转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健华公司持有乙公司70%的股份。健华公司转让的乙公司4000万股股份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 2003年12月20日,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经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至健华公司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对外推出前,丙公司尚未支付购买价款;股权划转手续尚在办理中。乙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健华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投资收益4200万元.
   (3)2003年11月15日,健华公司因经济合同纠纷,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丁企业,要求丁企业赔偿由于其合同违约给健华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30万元。2003年“月10日,法院宜判丁公司应赔偿健华公司300万元。法院宣判后,丁公司不服,于2003年12月19日上诉。至年末,法院尚未二审判决。2004年2月22日,法院二审判决的结果是,要求丁企业赔偿250万元。双方接受宣判后,丁企业已支付赔偿款。
   (4)2003年10月10日,健华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丙企业,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贷款到年末尚未支付,按当时情况计提了1%坏账准备。2004年4月1日,健华公司接到报告,丙企业因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惨重,估计有60%的贷款收不回来.
   (5)2004年4月18月,健华公司车间发生火灾,使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其中烧毁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为300万元);烧毁在制品550万元,其进项税额为85万元;烧伤3人,支付医疗费10万元。
   要求:
   (1)分别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
   (2)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处理结果填入下表;

选项

答案(1)①本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②股权转让协议在2003年10月2日签订,12月20日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经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但因为股款未支付,股权划转手续尚在办理中,股权转让不成立,健华公司在年末应按持股70%确认投资收益,是正确的。 ③2003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后,因丁企业继续上诉,健华公司应将其作为或有事项,不能确认收益。2004年2月22日二审判决后,成为确定性事项,应按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④在2003年丁企业的财务状况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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