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dmin2020-11-05  15

问题 (2006年)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选项 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B、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18条第1款的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尽管该侵权行为可以由我国法院管辖,但只有具备重大涉外案件的条件,才能由所属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531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仅出庭应诉并不符合默示管辖的条件,故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31第2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要诉讼,则必须由中国法院受理,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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