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admin2012-11-24  37

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选项 A、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B、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
C、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D、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D,E

解析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享有经营管理公司业务活动,对公司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决策外的事项)进行决策的广泛权力。《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1)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关,是股东(大)会的合法召集人;(2)作为股东(大)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4)为股东(大)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5)为股东(大)会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为股东(大)会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故选项ADE正确。选项BC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故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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