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某市财政局对某公司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如下事项: (1)为充实会计科力量,公司从外地招聘了一名会计人员李某,李某持有外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未调入该公司所在地财政部门。经查,李某的会计从

admin2015-10-15  26

问题     2014年8月,某市财政局对某公司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如下事项:
    (1)为充实会计科力量,公司从外地招聘了一名会计人员李某,李某持有外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未调入该公司所在地财政部门。经查,李某的会计从业资格将于本月月底到期。
    (2)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聘请了张某出任公司财务总监,但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未见张某的签章。
    (3)为获得较高的银行资信等级,2014年、年初董事长王某指使财务部经理孙某虚增了数笔销售收入,使公司2013年度增加资产2 000万元,增加净利润300万元,该事项调整得到了张某的默许。
    (4)2014年6月,孙某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重新调整会计工作岗位,决定由副董事长钱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财会工作,张某配合其工作。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孙某是公司的财务部经理,对于其离职时的工作交接,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B、移交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
C、孙某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D、孙某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监交

答案A,C

解析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Ox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