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admin
2020-12-28
28
问题
(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选项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C、根据人民法院的牛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D、基于与建没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业主:(1)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含依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2)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此外,通过事实行为、继承或受遗赠等原因也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可见,选B、C、D项。A项表述的承租人是房屋的使用人,而非所有权人,不能成为业主,故不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O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享有的法定权利。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的移转的情形是()。
下列情形中,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为()年。
张某花了5万元找李某算命,李某称其子的福光宝地在东南,称若其子报考东南方向的大学,则一定能考上。张某依算命之言履行,结果其子未考上大学。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各类用益物权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选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这属于()
随机试题
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下列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
对乙酰氨基酚属于
投资资金的来源包括()。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的时限为: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对()高度负责,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珍惜、维护期货业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声誉,保证期货市场稳健运行。
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纪律和义务的内容看,警察义务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红学索隐派,是指研究《红楼梦》的一个派别,又称政治索隐派。所谓索隐即透过字面探索作者隐匿在书中的真人真事。索隐派的主要手段是大作繁琐的考证,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中考索出“所隐之事,所隐之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各项属于索隐派的是()。
某公务员甲因情感纠葛与同事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事后,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做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乙的医药费。甲在狱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且希望他人从中汲取教
假设a为一个整型数组名,则元素a[4]的字节地址为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