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2/58)

admin2021-01-02  20

问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2/58)

选项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答案B

解析 A选项,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1款规定,不再将“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列为“假药”,仅规定禁止此类行为亦即,仅系行政违法,不再认定为刑事犯罪。在考试当年,根据原《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5月4日)第9条第2款: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选项,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的行为,属于利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当然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2012年1月9日):“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M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