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某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权限时,认为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其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3-06-18  25

问题 律师张某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权限时,认为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其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B、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B,C,D

解析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首先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经表决同意后,再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然后由清算组执行。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决议作出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撤销违法的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债务人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应以表决方式确定是否予以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否决和解时,应通知人民法院并请求其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时,应报请人民法院审查认可。人民法院对和解协议的认可,是代表国家对当事人就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所作处分进行监督干预。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问题,有权要求当事人予以纠正,无法纠正或当事人拒不纠正的,认可和解协议。如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认可,做出中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并且发布公告,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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