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甲市税务机关认为本市乙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既不提供纳税担保又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等迹象,经甲市税务局局长的批准,遂将乙公司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没有问题,所以对此行为不服。2015年9月20日,乙向甲市人

admin2017-05-10  25

问题 2015年8月15日,甲市税务机关认为本市乙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既不提供纳税担保又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等迹象,经甲市税务局局长的批准,遂将乙公司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没有问题,所以对此行为不服。2015年9月20日,乙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直到10月25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的决定。乙公司认为甲市人民政府不愿意受理该行政复议,于是在10月25日直接向甲市税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自己一个说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乙公司应在知道自己的货物被扣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时间为(     )。

选项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D

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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