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见表5-1。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见表5-1。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
admin
2013-06-10
10
问题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见表5-1。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每月进度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工程于2005年3月1日开工,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事件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事件3:K工作施工中,施工单位以按设计文件建议的施工工艺难以施工为由,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了工程变更的请求。
问题:
工程预付款是多少?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开工3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
选项
答案
(1) 预付款为:840万元×20%=168万元 (2) 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万元=481万元>420万元=840万元×50% 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3)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 第1个月:(57-57×10%)万元=51.3万元(或:57万元×90%=51.3万元) 第2个月:(65-65×10%)万元=58.5万元(或:65万元×9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质量保证金:(57+65)万元×10%=12.2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总额:840万元×5%=42.0万元 由于359万元×10%=35.9万元>29.8万元=(42.0-12.2)万元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359-(42.0-12.2)-168/3]万元=273.2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JF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题库一级造价工程师分类
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相关试题推荐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所称的(),是指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内容。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包括()。
按照建设程序的要求,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是质量控制()的要求。
CM模式应用的局部效果可能较好,而总体效果可能不理想的是( )的工程。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m。
随机试题
在图示的电路中,用量程为10V、内阻为20kΩ/V级的直流电压表,测得A、B两点间的电压UAB为:
某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下列关于报关单位分类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有行政处罚的管辖权( )
()既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手段。
下列属于湖州的风味小吃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It’sveryinterestingtonotewherethedebateaboutdiversityistakingplace.Itistakingplaceprimarilyinpoliticalcirc
Itcanbetemptingtomakeahastydecisionwhenakilleropportunitycomesalongorthethoughtofspendinganotherday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