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8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83题)
admin
2013-12-28
30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83题)
选项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由此可见,对于再审程序的审判组织而言,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由审判员、陪审员另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再审程序中可能有陪审员的参与,不是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选项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由此可见,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陪审员不能参加案件的合议庭。因此,选项C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可知,审判组织的构成方式是由案件是第一审或是第二审,而不是由法院的级别所决定的。不管哪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而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时,则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因此,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 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B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5月10日,赵某将其自有耕牛借给邻居吴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4日,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这头牛,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付清款项时牛的所有权转移给吴某。5月17日,该牛被雷击致死。对于该牛死亡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设乙公司对外负债80余万元无力偿还,甲公司对此债务应否承担责任?何某打算加入甲公司,并拟人资20万元,下列几种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的是:
1999年6月7日,甲空调厂在某报纸刊登广告,声称:1999年6月10-15日,在乙商场开展空调特价优惠活动,A型空调原价4000元,现价2000元,特供数量2000台;B型空调原价7000元,现价3500元,特供数量1000台。6月9日,甲空调厂在该报纸
甲公民,居住在A县;乙公民,居住在B县。甲以乙侵权为由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裁判未作出之前,根据新的行政区划,乙公民的居住所在地划归为C县。那么,B县人民法院应该()。
马大海有一孙子马小涛,年已30岁,尚未结婚。马大海从前的一个战友之孙女小花,人亦贤惠,马大海希望其孙能与战友之孙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0万元,暂由小涛祖母保管。如小涛和小花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涛继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纠纷提交仲裁后,当事人李某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如下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某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未上诉。不久,该县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工作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缺乏证据,遂指令该人民法院再审。县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指示后,马上进行了再审工作,该县人民法院以下
甲到集市上买鹅,看中了乙卖的一只母鹅。双方商定价款后,甲当即付了款。当乙提起鹅正欲交给甲时,发现鹅刚好下了一个蛋,两人对鹅蛋归属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甲借用某乙复读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该复读机质量好而爱不释手,遂于10与乙协商买下该复读机。因甲仅为12岁,身上无钱,双方约定15日由甲从家中拿钱支付给乙。甲、乙间的买卖合同:
随机试题
A.足阳明气不足B.足阳明气盛C.少阴气血衰极D.太阴终者身以前皆热。其有余于胃,则消谷善饥,溺色黄可见于
房老先生,68岁,腰椎术后绝对卧床第二天,护士为其进行全背按摩的主要目的是
血液中激素浓度很低,而生理效应明显是因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某公司是以制药为主业的公司,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创建人张先生一个人担任,财务总监是张先生的妻子,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张先生的弟弟,市场营销方面的负责人也是张先生的亲戚。在公司的各种决策中,张先生常常是说一不二,其他的人都比较顺从。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
在动作技能形成过程的哪一个阶段中,必须排除过去经验中的习惯的干扰?()
创新创业之路并非坦途,甚至一部分创业项目难逃失败命运。但将人的创造力_______在格子间里,等待自己的梦想落满灰尘,更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就如卖凉皮,很多创业项目并不起眼,但_______勇气迈出第一步,人生或许就会有更多出彩的机会。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
使用VC++2010打开考生文件夹下blank1中的解决方案。此解决方案的项目中包含一个源程序文件blank1.c。在此程序中,函数fun的功能是将不带头节点的单向链表逆置,即若原链表中从头至尾节点数据域依次为2、4、6、8、10,逆置后,从头至尾节点数据
己知inta=6;则执行a+=a一=a*a;语句后,a的值为()。
Increasingnumbersofpeoplehavemigratedfromthecountrysideandmovedintotownsandcitesover【R1】______.Mostareinti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