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某日晚在一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提包,内有5000 人民币。在已查明的本案下列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

admin2019-12-05  26

问题 王某于某日晚在一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提包,内有5000  人民币。在已查明的本案下列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

选项 A、王某今年23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B、王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C、王某特意选择了夜晚和僻静胡同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作案
D、王某已经实施了抢夺行为,且抢夺的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人民币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三个要件。即使考生们对刑法理论不熟悉,从选项中也不难判断出C项王某选择的作案时间和地点对犯罪构成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并不是构成犯罪的重要组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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