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2020-12-08  28

问题 (2010年)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答案C

解析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有七个法律部门组成,分别是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学,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食品安全条例》主要规定的是行政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内容,故属于行政法领域,故A项正确。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而法的正式渊源,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故B项正确。法是具有普遍性(针对不特定的人,可反复适用)的社会规范。尽管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但并不影响该法规效力的普遍性特征。故D项正确。凡涉及地方性法规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涉及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可见,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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