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行使职权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企业2007年1月向甲企业无偿转让精密仪器的行为,但经管理人调查,由于甲企业保管不善,该精密仪器被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2-11-01  37

问题 2007年8月,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行使职权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企业2007年1月向甲企业无偿转让精密仪器的行为,但经管理人调查,由于甲企业保管不善,该精密仪器被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企业可以不承担责任
B、管理人无权追回该财产
C、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甲企业应折价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根据第34条的规定,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本题中,因精密仪器被盗,财产原物不存在,故甲企业应折价赔偿。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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